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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新華時評
  在中國,“討薪”如同“節日病”,每到年關總會集中爆發。據報道,湖北42名農民工在遼寧本溪市討要被拖欠了兩年的工資。700多天里,他們從省到市再到區里,走了一圈又一圈,如今依然游走在討薪的“馬拉松”路上。
  憤怒、委屈、無助,是農民工討薪路上的心情寫照。憤怒的原因是歷時兩年,工錢遙遙無期,屢屢受挫;討薪不得,背後的委屈不難理解;說到“無助”,農民工曾寄希望於有關部門對欠薪事件進行調解,卻收效甚微。
  對於農民工討薪難的問題,從公眾到政府相關部門都有一個不斷深入、不斷接近核心真相的過程。最初幾年,輿論一邊倒地譴責無良包工頭。但隨著調查深入,發現所謂小包工頭“惡意欠薪”也有隱情,他們往往也是建築業層層轉包弊端的受害者。
  有業內人士稱,絕大多數欠薪問題都發生在建築領域,究其原因,是因為建築單位為保證人員穩定和施工質量,往往採取所謂年薪制和工程制。不到年關或工程結束,農民工很少能拿到工錢。
  正是基於對討薪問題複雜性的認知,行政、司法和民間資源近年來開始共同介入協助解決農民工討薪問題,使農民工討薪難得到一些局部的、階段性的改善。
  這既讓人們看到了整個社會對農民工權益的重視和維護,又反映出欠薪這一社會問題已經成為痼疾,並造成社會資源的嚴重浪費。
  對地方政府來說,要從根本上解決欠薪問題,避免年底討薪現象“扎堆”,整治欠薪已成一項重要課題。
  相關專家建議,針對農民工工作的特性,可以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來保障農民工權益。相關部門不妨為農民工量身設計“專屬”的勞動合同,並強制雙方簽訂。在合同條款的設計上,要考慮到農民工工作的特性,既不會讓企業望而卻步,也能有效保障農民工的各項權益。
  政府本身要建立有效機制,在勞動部門設立專項小組,並暢通溝通渠道,對轄區內的農民工情況全面摸底,及時掌握最新情況。在發生惡意欠薪事件後,能第一時間做出迅速反應。
  要讓農民工能更及時和更有尊嚴地拿到屬於自己的勞動報酬,政府部門、建築業主、農民工等社會各界最終仍需依靠法律和更完善的制度保障,從根本上解決欠薪這個老大難問題,變“討薪”為“維薪”。
  (新華社記者 白麗萍)  (原標題:討薪:別總等到年底才算“總賬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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